详细内容
根据货物运输组织方式的不同,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可分为整车货物运输合同、零担货物运输合同和集装箱货物运输合同三种。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除具有一般货物运输合同的特点外,还具有计划性很强的特点,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受国家计划的制约,大宗货物运输受年度、季度和月度运输计划的制约,其他货物运输受运力和其他条件的限制,也要有计划地进行安排。
货物多式联运合同货物多式联运合同是指多式联运的承运人以两种以上不同的运输方式,负责将货物从接管地运至目的地交付收货人,并收取全程运费的合同。货物多式联运合同具有的特点是:
⑴承运方由两个以上采用不同运输方式的承运人共同构成,合同对这些承运人均有法律约束力。
⑵支付运费的总括性。托运人将全程不同运输阶段的费用一次性支付。
⑶对于多式联运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货物灭失或毁损,承运人负担连带责任。当没有过失的承运人履行赔偿义务之后,有权向造成损害的承运人进行追偿。如果数个承运人之间无法分清过失,则按各自所得的总运费的比例分担。
禁止货物
⒈禁止珍贵文物图书出口限制、鸦片、海洛英、吗啡等烟毒品运输限制;
⒉罂粟壳运输限制;麻醉药品限制;
⒊禁止运输麻醉药品出入;
⒋金属矿砂等运输限制;
⒌五金、电料建筑器材运输限制;杂铜运输限制;废钢运输限制;
⒍还有炸药运输限制;粮食运输限制;木材运输限制;
⒎内蒙古自治区物资运输也属于禁止运输项。
办理保价运输货物:因为保价责任的基础主要是因为铁路责任造成的货物损失,铁路为了减少事故赔偿,必然要认真对待货运事故,而且货物保价运输是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铁路作为合同的一方直接参加货物的运输工作,并通过对事故的调查、分析、总结,有条件对保价货物采取安全管理措施,改进内部的管理工作,提高货物运输安全质量和服务质量。从这方面讲,铁路与托运人利益是一致的。从赔偿方面讲,托运人虽然支付了保价金,但铁路以货物实际价格(保价额)承运,发生铁路责任时,按不超过保价额赔偿,托运人能得到合情合理的经济利益,因此,保价运输解决了铁路限额赔偿不足的矛盾。